過程控制系統投入自動狀態下,經常會遇到電動執行機構出現振蕩現象,振蕩的頻率也較高。由于電動執行機構振蕩的存在,極易引起磁放大器的故障。此外,由于電動執行機構經常處于振蕩狀態下運行,嚴重影響機構的使用壽命。因此,在調節系統中應消除電動執行機構振蕩,以保證調節系統的正常運行。
引起執行機構振蕩的原因主要有五個方面,昌暉儀表現結合設計、安裝調試及運行的經驗,說明引起電動執行機構振蕩的原因及消除的方法:
1、電動執行器閥位反饋小回路振動
電動執行器閥位反饋小回路振蕩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:
①由于放大器的不靈敏區太小,放大器過于靈敏,使電動執行器小回路無法穩定而產生振蕩。
②當執行機構失去制動作用而產生電動執行機構惰走現象時,也會引起執行機構小回路振蕩。
2、由于信號源波動使變送器輸出波動而引起的振蕩
對于對象變化引起信號源波動而造成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,可以在系統設計時,在回路中加入阻尼器環節,也可在管路中加機械濾波緩沖裝里,用機械阻尼的方法減小變送器輸出信號的波動,以至消除機構的振蕩。
3、由于調節系統參數整定不當而引起系統振蕩,使電動執行機構振蕩
調節器的參數整定不適合,會引起系統產生不同程度的振蕩。對于單回路調節系統,比例帶過小積分時間過短,微分時間和微分增益過大都可能產生系統振蕩。對于多回路系統和單回路系統有共性的問題外,還存在著回路之間的相互影響,由于參數整定不合適產生各回路間的共振。
對于上述原因引起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,可以在系統整定時合理的選擇這些參數,使回路都要保持所要的穩定裕度。
4、由于調節閥流量特性太陡或閥門運行在小開度時,引起調節器過調而使執行機構振蕩
當調節閥流量特性太陡時,被調量只需較小的偏差就將使被調介質產生較大的變化,往往使調節過頭,使系統產生振蕩。由于調節閥特性受工藝條件限制,較難修改時,可以把調節器的比例帶適當增加,以改善調節品質。
5、由于電動執行機構聯桿和調節閥間的聯接件的游隙和間隙過大,也將造成執行機構的振蕩
在機構傳動部件安裝時,要保證所有連接件不應有游隙和間隙,所有聯接件應按三級精度配合制造。電動執行機構的振蕩是運行中常見的一種故庫現象,直接影響調節品質,其內在原因也是多方面的,在分析和排除故障時,要從系統構成安裝調試多方面去分析故障原因,再設法進行消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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